5月14日,衡阳市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长期在高铁衡阳东站周边喊客拉客、非法营运的宋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近日,衡阳联合执法组在高铁衡阳东站巡查时,发现牌照为湘DNA116小型轿车驻停在领雁停车场内候客,车上共有2名乘客。执法人员立即对驾驶员的相关证件进行检查,并对车上2名乘客进行询问。
经询问,2名乘客系驾驶员宋某在高铁衡阳东站附近通过电话招揽而来,一名乘客承认与宋某达成协议,送达株洲茶陵县后,收取80元车费。经核查,该车没有取得巡游出租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经营,经常从衡阳接客前往株洲等地,一直从事非法营运,并长期在高铁衡阳东站周边喊客拉客。
随后,执法人员对乘客进行了劝返,并对宋某进行了安全交通教育。当天,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员宋某长期喊客拉客违法行为处以十日治安拘留的处罚,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非法营运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gzdt/szdt1/202405/t20240517_333049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